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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飛無人機嗎?註冊完后怎樣才能合法的飛行?

不同類別的無人機審批程序不同。

此前,關於無人機的飛行管理規定已經基本明確,國防部官方發言人在2017年7月就表示所有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必須預先申請,經批複同意才能飛行。廣東省也在2017年8月發布《關於加強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規定在廣東使用無人機必須履行適航資格等相關手續。

1月26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起草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暫行條例》」)通過工信部網站發布,在2月28日向公眾徵求意見。這是我國出台的首部國家級無人機飛行管理專項法規徵求意見稿。《暫行條例》根據運行風險大小劃分了不同類級的無人機,並實施不同的管理:

微型無人機在禁止飛行空域(如真空50米以下空域、空中禁區及周邊2000米等)外飛行,無需申請飛行計劃;

輕型、植保無人機在相應適飛空域(輕型無人機在真空120米以下空域、植保無人機在真空30米以下空域、空中禁區及周邊2000米等)內飛行,只需實時報送動態信息;

輕型無人機在適飛空域上方不超過飛行安全高度(指避免航空器與地面障礙物相撞的最低飛行高度)飛行,具備一定條件的小型無人機在輕型無人機適飛空域及上方不超過飛行安全高度的飛行,需向當地飛行管制部門申請飛行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