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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給那個願意陪你旅行的人!

錢鍾書《圍城》里有一句話

「要想結為夫妻,先去旅行一次。」

錢鍾書老先生在《圍城》中也給出他的理由:

旅行最檢驗得出一個人的品行。

旅行時最勞頓麻煩,叫人本性畢現。

經過長期旅行而彼此不討厭的人,才可結交做朋友。

結婚以後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顛倒的——

應該先旅行一個月,一個月舟車僕僕以後,雙方還沒有彼此看破,彼此厭惡,還要維持原來的婚約,這種夫婦保證不會離婚。

有人說,要嫁就嫁給一個愛旅行的男人。

旅行就像是人生中的一道加分題,因為這一路上你會接觸到許多不一樣的人,喜歡旅行的人會開朗健談,而且談吐不凡。即便是旅行中遇見棘手的事情,他也能靈活應對,未來生活中多了這樣一個男人,會給你的生活帶來幸福和滿足感。

愛旅行的他,帶你走遍世界最美的地方,帶你吃遍世界最好吃的美食,他願意帶你感受世界的繁華,而不是圈在家中過著一成不變的生活。

什麼是愛情?

要能一起旅行的人,才是愛情。

的確,雖然我是個俗人,卻也希望有個甜到死的愛情,兩個人可以平凡,但一定要有浪漫,不然為什麼我不一個人過呢?

眼前就浮現出一個海濱小鎮,女主角騎著單車沿著海,男主角扶著車尾,夏天的陽光和汗水灑在地上很美。有時候會羨慕電視劇里這樣的浪漫。

其實我們也未嘗不能擁有這樣的愛情,因為沒有不懂浪漫的人,只有不肯對你用心的人。

可以一起旅行的人,才是女孩子值得託付終身的人。他是走到哪裡都會牽著你的手的人。是洱海邊帶你開車兜風的人是昆明給你買無數朵玫瑰花的人

是江南小鎮泛舟湖面對你說情話的人

是玉龍雪山上拉著你走上4680m頂峰的人

是坐在大昭寺的廣場跟你背靠著背曬太陽的人

是鼓浪嶼上和你一起相戀到白頭,從前和以後長相守的人。

是牽著你的手走過戈壁沙漠、渡過湖海灘涂、登上山巔在雲霧繚繞中纏綿的人。

是只要是和你在一起,管它是藍天白雲,晴空萬里,還是突然一陣暴風雨,你放手也不會離開的人。

可能你們會萍水相逢在西藏,一吻定情納木措湖邊。

也可能是在麗江古城的下雨天,你坐在酒吧喝到微醺和你搭訕的人。

又或者是你一個人在鳳凰的東門的橋洞下聽流浪歌手彈吉他,偶然路過停下來站在你身邊的人。

其實一路上你會認識很多投緣的人。

會在江邊的把酒言歡,談論著自己往後餘生。

也會相約深夜爬泰山看日出,相互打氣徒步2個小時去看牛奶海。

可能此經一別就再無相遇了,可是遇見了就不算錯過。

你要相信緣分這東西。

冥冥之中的每一步都有安排,多一步不行,少一步不行,早一步不行,晚一步也不行......

但遇見對你好的人比較容易,始終待你如初的人卻很難 。

他得是約好的地方會如約而至的人。

我覺得,男生越喜歡一個人,越是浪漫。

會記得你喜歡吃什麼,看什麼類型的電影。給你挑的禮物,永遠都是你收到了之後會很開心的那種。兩個人約好的地方一定也會如約而至

在希臘的聖托里尼擁抱,在寒冷的冬天追極光,在迪士尼用膠片機拍照,在西北沙漠看銀河。

一起看過黃昏中的埃菲爾鐵塔,有熱氣球的浪漫土耳其。一起穿梭在京都的大街小巷,去富士山賞櫻花、看雪景... ...

每年約定一兩個旅行的小目標,不要用耳朵戀愛,真正對你好的人,只你們約好的事,他一刻都不會忘。

跟他在一起后,你再沒羨慕過別人。

一個人會走得很快,兩個人走會走得很遠。

這個世界上呢,總歸有吃不完的東西,逛不完的地方,但可以一起遠行的人估計就那麼一個。

做一份可以離開的工作,

有一個可以一起遠行的人,

嫁給那個願意陪你旅行的人。

細水長流地陪你走過這人間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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