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我市道路的交通壓力,進一步改善城市道路擁堵情況,深圳交警昨日宣布,8月21日起將非深號牌載客汽車(以下簡稱「外地車」)限行區域擴大至全市。9月1日起正式執法處罰,外地車沖禁令罰款300元,記3分。
市交警局情報科科長鄧偉軍介紹,深圳外地車有三個明顯特點:首先,外地車總量大、佔比高。2017年,全市路網日均出行外地車數量為60.17萬輛,比2016年增加36.38%;占日均出行車輛總數的36.39%,比2016年增加27.55%。其次,外地車本地化使用持續增長。2017年,日均本地化使用外地小車數量36.3萬輛,比2016年增加63.23%;占日均出行外地車數量60.3%,比2016年增加19.69%。然後,外地車出行平峰化、假日化趨勢明顯。早晚高峰期因受限行措施影響,外地車通行趨於平峰化,其中11時、13-16時、20時通行量較高;周末外地車出行不降反增,周末出行外地車約為57萬輛次,較工作日46萬輛次增加了23.58%。
為強化大氣污染防治的工作,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需要進一步加強外地車的限行力度。深圳交警昨日宣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將外地車限行區域擴大至全市(高速公路及進出口岸、機場的部分道路除外)。
市交警局交通處副處長徐偉劍介紹,外地車限行時間不變,仍為工作日早晚高峰(7:00-9:00,17:30-19:30);限行外地車類型不變,仍為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但對於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汽車),香港號牌(含香港內地牌和內地香港牌),使領館號牌車輛不受外地車限行措施限制。同時,對外地車因全國、全省性大型會議、展會等活動需要在禁行時間、禁行道路通行的,應當提前到交警部門辦理機動車輛臨時通行證,經批准方可按規定通行。
值得注意的是,「限外」新規將於8月21日起實施,至8月31日為執法緩衝期,9月1日起正式執法處罰。對於違反限行規定通行的外地車,交警部門將按照沖禁令予以300元的處罰,並記3分。
限高峰通行 限通勤需求
(一)只限制高峰通行需求,不限制一般通行需求。
深圳「限外」時段為工作日早高峰(7點—9點)和晚高峰(17點30分—19點30分),其餘時間段和法定節假日沒有任何限制,綜合全年來看,限行時間佔到總時間的13.8%。
(二)只限制通勤需求,不限制營運客車通行需求。
深圳「限外」措施針對性明顯,通過限制異地車輛早晚高峰通勤交通來防止車主利用購買外地車來繞開「限購」;持道路運輸證件的異地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汽車)不受「限外」措施限制。
(三)處罰重點車輛,保證寬容度。
一輛外地車在一個工作日限行時段內無論行駛在幾條限行道路被記錄的,只認定為一次行駛記錄;並且第一次、第二次違反限行規定的不予處罰,自第三次起依法處罰,簡稱「一日一次、三次起罰」。
同時,登錄深圳市交警局網站「非深號牌載客汽車進入深圳自助申報」入口,提前申報,可以「豁免」每月1次在限行時段、路段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