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謄本第一類與第二類差別
在不動產交易、繼承、贈與或申請貸款的過程中,「建物謄本」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然而,許多民眾在領取或閱覽建物謄本時,常會對其分為「第一類」與「第二類」感到困惑。這兩類謄本在內容、用途及申請方式上存在顯著差異。本文將深入解析建物謄本第一類與第二類之間的差別,並提供詳細的說明,幫助您更清楚地了解這兩者的不同。
何謂建物謄本?
建物謄本,又稱為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物登記謄本,是登記機關(地政事務所)依法記載不動產(建物)相關權利義務的證明文件。它記錄了建築物的基本資料、所有權人、權利範圍、面積、使用分區、建號、門牌號碼等重要資訊,是確認不動產權屬的重要依據。
建物謄本的種類
建物謄本主要分為兩種:
- 第一類建物謄本:又稱為「登記謄本」或「權利謄本」,主要記載建物所有權人的資訊。
- 第二類建物謄本:又稱為「面積謄本」或「構造謄本」,主要記載建物的構造、建材、面積、用途、樓層等物理性狀資訊。
建物謄本第一類與第二類差別詳解
以下將從不同面向詳細比較第一類與第二類建物謄本的差異:
1. 記載內容
- 第一類建物謄本(登記謄本):
- 所有權人資訊:詳細記載建物所有權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等。
- 權利種類與範圍:例如共有、單獨所有、持分比例等。
- 地上權、永佃權等他項權利:若有設定其他權利,亦會一併記載。
- 抵押權、不動產役權等負擔:記錄房屋是否設有抵押權、債務人、債權人、擔保金額等。
- 其他登記事項:例如查封、假扣押、預告登記等限制登記。
- 第二類建物謄本(面積謄本):
- 建物基本資料:建號、門牌號碼、使用分區、使用用途(如住宅、商業、工業等)。
- 建築構造與建材:例如鋼筋混凝土造、磚造、鋼骨鋼筋混凝土造等。
- 建物面積:包含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如陽台)、公共設施面積等。
- 樓層資訊:例如幾層樓建築,該房屋位於哪一層。
- 建築完成日期:建物何時取得使用執照。
- 圖面資料:部分第二類謄本會附帶建物測量成果圖,顯示房屋的平面配置。
2. 主要用途
- 第一類建物謄本:
- 確認建物所有權歸屬:對於買賣、繼承、贈與等不動產交易,用以確認賣方或贈與方的所有權。
- 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銀行在審核房屋貸款時,需要查閱第一類謄本以了解房屋的權利狀況及是否有其他負擔。
- 處理不動產糾紛:在訴訟或調解過程中,作為證明權屬的證據。
- 了解房屋的法律權益:例如是否有被設定抵押權、查封等,以避免潛在風險。
- 第二類建物謄本:
- 評估建物實際狀況:對於購屋者而言,了解建築構造、建材、面積等,有助於評估房屋的價值與品質。
- 辦理建築相關事宜:例如申請建築執照、變更使用執照、補發建物權狀等。
- 房屋修繕或改建計畫:作為了解建物基本結構的參考。
- 申辦房屋保險:保險公司可能需要第二類謄本以了解房屋的物理特性。
3. 申請資格與限制
- 第一類建物謄本:
- 較嚴格的申請資格:一般而言,申請第一類謄本需要有「利害關係」才能申請。所謂的利害關係人,是指權利受該不動產登記影響之人,例如:
- 建物所有權人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
- 依法律規定得主張權利之人(如債權人、繼承人)。
- 不動產交易的買賣雙方(需提供買賣契約書證明)。
- 申請時需要提供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戶口名簿、委託書、買賣契約書等,以證明申請人的身份及與不動產的關聯性。
- 較嚴格的申請資格:一般而言,申請第一類謄本需要有「利害關係」才能申請。所謂的利害關係人,是指權利受該不動產登記影響之人,例如:
- 第二類建物謄本:
- 申請門檻較低:任何人皆可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無需證明與不動產的利害關係。
- 僅需提供申請人身分證明:例如身分證正本或影本。
4. 申請方式
兩種謄本的申請方式大致相同,都可以透過以下管道辦理:
- 臨櫃申請:前往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 網路申請:透過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站線上申請。
總結差異對照表
為了更清晰地呈現兩者的差別,以下提供一個簡易對照表:
| 項目 | 第一類建物謄本(登記謄本) | 第二類建物謄本(面積謄本) |
|---|---|---|
| 主要記載內容 | 所有權人、權利範圍、他項權利、負擔等法律權益資訊。 | 建物構造、建材、面積、用途、樓層等物理性狀資訊。 |
| 主要用途 | 確認權屬、辦理貸款、法律訴訟、保障權益。 | 評估房屋價值、辦理建築事宜、房屋規劃。 |
| 申請資格 | 需具利害關係,並提供證明文件。 | 任何人皆可申請。 |
| 申請門檻 | 較嚴格。 | 較低。 |
實際應用情境
舉例來說,若您要購買一間中古屋,您會需要:
- 向賣方索取第一類建物謄本,確認房屋所有權人是否為賣方,以及房屋是否有設定抵押權、假扣押等狀況,以保障您的購屋權益。
- 同時,您也可能需要第二類建物謄本,了解房屋的實際坪數、建材、樓層等資訊,以便評估房屋的實際價值和居住品質。
又例如,若您想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銀行會要求您提供第一類建物謄本,以便審核房屋的擔保價值及評估風險。
常見問題 (FAQ)
1. 如何區分我需要申請哪一類的建物謄本?
這取決於您的目的。如果您需要了解房屋的「誰擁有」、「是否有負擔」、「是否有設定其他權利」等法律層面的資訊,請申請第一類建物謄本。如果您想了解房屋的「長什麼樣子」、「有多大」、「用什麼材料蓋的」等物理性狀資訊,請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在不動產交易中,通常會同時需要兩者。
2. 為何申請第一類建物謄本需要證明利害關係?
這是為了保護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的資料洩漏。第一類謄本包含了他人的個人身份資訊(如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財產權資訊,若任何人皆可輕易取得,可能會被濫用於非法用途。因此,法律規定必須證明與該不動產有「利害關係」才能申請,以確保資料的合理使用。
3. 申請建物謄本需要支付費用嗎?
是的,申請建物謄本是需要支付規費的。費用會根據您申請的類別、份數以及申請方式(臨櫃或線上)而有所不同,但通常費用不高,屬於合理的行政規費。
4. 我可以一次申請到第一類和第二類的建物謄本嗎?
通常您需要分開申請。雖然申請方式相似,但它們是登記系統中不同類型的文件,地政事務所會依據您的申請需求分別核發。
希望以上的詳細說明,能幫助您更清楚地理解建物謄本第一類與第二類的差別,並在實際應用中做出正確的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