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亂開單可以告嗎?
許多民眾可能都曾遇過,認為警察開的罰單並不合理,甚至懷疑是「亂開單」。當你遇到這種情況,心中第一個疑問往往是:「警察亂開單可以告嗎?」這篇文章將詳細解答這個問題,並提供你了解自身權益、如何申訴以及相關注意事項。
什麼情況下可以認定為「警察亂開單」?
所謂的「亂開單」,通常指的是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而該罰單被認定為不當或違法開立:
- 事實認定錯誤: 警察根據錯誤的事實信息或觀察,開立了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罰單。例如,明明沒有違規行為,卻被開了罰單。
- 法律適用錯誤: 警察將不適用的交通法規或行政罰則應用於駕駛人身上。
- 程序瑕疵: 在開立罰單的過程中,警察未能遵守法定的程序,例如未盡到告知義務、未給予當事人陳述機會(在特定情況下)等。
- 濫用職權或顯失公平: 警察明顯利用職權進行不當的懲罰,或開罰單的結果與違規情節顯然不成比例,帶有惡意或故意刁難的成分。
- 證據不足: 警察開立罰單的依據明顯不足,或者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違規行為的發生。
警察亂開單,我該如何主張權利?
如果你認為自己收到的罰單是「亂開單」,不必忍氣吞聲。你擁有合法申訴的權利。以下是你可以採取的步驟:
第一步:仔細審閱罰單內容
收到罰單後,第一件事就是仔細閱讀罰單上的所有資訊,包括:
- 違規日期、時間、地點
- 違規事實描述
- 引用法條
- 罰鍰金額
- 承辦單位及警員姓名/編號
- 告知的陳述/申訴期限
確保罰單上的所有資訊都與你認為的實際情況一致,並尋找潛在的錯誤或不符之處。
第二步:收集證據
證據是主張權益的關鍵。如果你認為罰單有問題,請盡可能收集相關證據,例如:
- 照片或影片: 拍攝下當時的交通狀況、路標、車輛位置、證人等,用以證明你並未違規,或違規情節與罰單描述不符。
- 行車記錄器畫面: 如果你有安裝行車記錄器,請保留相關時段的錄影,這往往是最有力的證據之一。
- 證人證詞: 如果當時有旁觀者或同行者,可以請他們提供證詞,證明當時的真實情況。
- 相關文件: 例如停車證明、道路標示的缺失證明等。
第三步:提出申訴或異議
針對警察開立的不當罰單,主要有以下兩種途徑來主張權利:
1. 交通違規申訴
這是最常見的申訴方式。你需要依照罰單上所載明的「到案日期」或「通知單」上所載明的期限內,向開單單位所屬的交通裁決機構提出申訴。
申訴程序大致如下:
- 填寫申訴書: 到當地的交通裁決所網站下載申訴書,或親自前往索取。
- 提交資料: 將填妥的申訴書、罰單影本、以及你收集到的所有相關證據一併提交。
- 等待審理: 交通裁決機構會對你的申訴進行審理,可能會要求你補充資料或參加聽證會。
- 裁決結果: 裁決機構會做出裁決,決定是否撤銷罰單。
重要提醒: 申訴期限非常重要,務必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否則將喪失申訴權利。
2. 行政訴訟(如經申訴仍不服)
如果在交通裁決機構的申訴結果仍然無法令你滿意,或者你認為該裁決本身有程序上的重大瑕疵,你可以進一步提起行政訴訟。這是一個較為複雜且專業的法律程序,通常建議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行政訴訟程序:
- 提起訴願: 首先需要向原處分機關的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 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訴願決定仍然不滿意,則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步:尋求專業協助
如果你對法律程序不熟悉,或者案件較為複雜,強烈建議尋求以下專業協助:
- 律師: 特別是專精於交通法規或行政訴訟的律師,可以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或訴訟。
- 法律扶助基金會: 如果你符合經濟條件,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
關於「警察亂開單」的常見問題 (FAQ)
Q1: 警察開錯罰單,我可以要求警察道歉嗎?
A: 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你可以在申訴過程中,依據事實和證據主張罰單的錯誤。至於是否能要求警察道歉,這取決於具體的個案情況以及申訴的結果。更重要的是,你應該專注於透過合法的申訴管道,撤銷不當的罰單。
Q2: 如果我不去處理罰單,會發生什麼事?
A: 如果你不處理罰單,並且超過繳納期限,罰鍰金額可能會增加,甚至可能面臨弔扣車輛牌照或強制執行等更嚴重的後果。因此,即使你認為罰單不合理,也應該積極處理,而不是置之不理。
Q3: 警察可以因為我態度不好而開罰單嗎?
A: 警察開罰單的依據應該是明確的交通違規行為。如果警察因為你的態度問題而開立與事實不符的罰單,這可能構成「亂開單」的情形,你可以透過申訴程序來主張權利。但是,在與警察互動時,保持禮貌和理性,有助於更順利的處理。
Q4: 遇到警察開錯罰單,我可以立刻在現場拒絕簽收嗎?
A: 在許多地方,簽收罰單代表你已經收到了通知,並不代表你承認違規。如果你在現場認為罰單內容有誤,可以當場向開單員警提出質疑,並告知你將會提出申訴。然而,拒絕簽收本身並不能阻止罰單的生效,你仍然需要在法定時間內進行申訴。
Q5: 什麼情況下,我應該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而不是先申訴?
A: 通常建議先經過交通裁決機構的申訴程序。只有在原處分(開單)存在明顯的程序瑕疵,或者你認為即使經過申訴,結果也難以改變,並且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原處分違法時,才可能考慮直接提起行政訴訴。但這屬於較為專業的法律判斷,務必諮詢律師的意見。
總之,面對「警察亂開單」的情況,雖然令人感到無奈,但請記住,你擁有法律賦予的權利。透過仔細審閱、收集證據,並善用申訴管道,你就有可能爭取到應有的公平。切勿因為害怕或不了解程序而放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