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有沒有薪水?颱風假薪資發放全攻略,常見問題一次解答
台灣位於亞熱帶,每年夏季到秋季都是颱風季節,伴隨而來的常常是強風豪雨,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政府機關會發布「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也就是俗稱的「颱風假」。然而,許多民眾最關心的問題莫過於:颱風假有沒有薪水? 颱風假期間的薪資該如何計算? 本文將針對「颱風假有沒有薪水」這個核心問題,深入解析相關規定與實務狀況,並提供常見問題解答,幫助您一次釐清所有疑慮。
一、 颱風假薪資發放的法律基礎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颱風假並非國定假日,而是基於「天然災害」而採取的緊急應變措施。因此,關於颱風假的薪資發放,並沒有像國定假日一樣有明確的「加倍發放」或「補假」等規定。其主要的依據是勞動部發布的相關函釋,以及各地方政府的自治規定(若有)。
1. 勞動部函釋的精神
根據勞動部函釋,颱風假期間若勞工出勤,僱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給予加倍工資。若勞工未出勤,則視情況而定。
2. 地方政府自治規定
部分地方政府可能會依據其轄區的特殊情況,發布更具體的颱風假薪資處理方式。但這些規定通常不會與中央的勞動部函釋相悖,而是進一步細化或補充。
二、 颱風假薪資發放的幾種情況
針對「颱風假有沒有薪水」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將情況分為以下幾種:
1. 颱風假期間「未」出勤
這是最常見也最讓民眾困惑的情況。一般而言,如果僱主依據政府發布的停班停課資訊,在發布地區的勞工「不出勤」,僱主不得視為曠職,亦不得扣發當日工資。這意味著,即使放颱風假,勞工也能領到該日的正常工資。換句話說,對於未出勤的勞工,颱風假薪水是「照常發放」的。
重要說明:
- 這並不代表放颱風假就「多」領到薪水,而是該日的薪水「不應該被扣除」。
- 若僱主因此扣發薪資,則已違反勞動基準法。
2. 颱風假期間「主動」出勤
如果勞工「自願」在颱風假期間出勤,僱主應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加給「一日工資」。也就是說,當日工資至少是「平日工資的兩倍」。
舉例說明:
假設一位勞工月薪為 36,000 元,平均日薪為 1,200 元。若他在颱風假當天自願出勤,僱主除了支付他當日的 1,200 元工資外,還需要額外加給 1,200 元,總計當日可領到 2,400 元。
3. 僱主「要求」勞工出勤
這與「主動出勤」的情況不同。若僱主「要求」勞工在颱風假期間出勤,並且該地區已發布停班停課,則此舉已違反相關規定。勞工若出勤,僱主同樣必須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給予「加倍工資」。
重點區別:
- 「主動出勤」是勞工個人意願。
- 「僱主要求出勤」則是在政府宣布停班停課的基礎上,僱主強令員工上班。
無論是哪種情況,只要勞工在宣布停班停課的地區出勤,僱主都應依法給予加倍工資。
4. 颱風假期間「延誤」或「提前」上班/下班
如果勞工因為颱風的影響,導致上班時間延誤或提前下班,只要當日仍有出勤,僱主不得因此視為曠職。但若因此造成公司營運損失,僱主可能會有其他處理方式,此部分需視公司內部規定和勞動契約而定。但就當日薪資而言,只要有出勤,當日薪資仍應正常發放。
5. 颱風假遇上輪班或排班制
對於輪班或排班制的勞工,若其排定的班次恰逢發布停班停課的地區,則視為「比照辦理」。也就是說,若勞工當天不用上班,則不需出勤,薪資也應正常發放。若勞工需要出勤,則適用上述「主動出勤」或「僱主要求出勤」的規定,給予加倍工資。
三、 颱風假薪資發放的常見迷思與釐清
許多民眾對於颱風假的薪資發放存在一些迷思,在此為您一一釐清:
迷思一:颱風假放一天,薪水就少一天?
解答: 這是最常見的錯誤觀念。根據勞動部函釋,若勞工未出勤,僱主不得視為曠職,亦不得扣發當日工資。因此,颱風假放假,薪水是「照常發放」的,不會少一天薪水。
迷思二:颱風假出勤,就是領雙倍薪水?
解答: 並非如此。只有當勞工「自願」或被「僱主要求」在停班停課期間出勤時,僱主才需要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9條,給予「加倍工資」(即平日工資的兩倍)。若勞工自己不小心遇到颱風,但並未出勤,則薪水是正常發放。
迷思三:颱風假可以補假?
解答: 颱風假並非國定假日,而是因應天然災害的措施。因此,勞動基準法並未規定勞工在颱風假出勤後,可以要求補假。但僱主基於 goodwill 或公司政策,可能會同意補假,這部分需與僱主協商。
四、 關於颱風假薪資發放,您必須知道的事
- 停班停課標準: 颱風假並非各地區都一致。發布停班停課的標準,通常是由各地方政府依據氣象預報、風雨情況等因素決定。
- 出勤認定: 若僱主在政府宣布停班停課的地區,仍「要求」或「強迫」員工出勤,此行為已違反相關規定。
- 權益受損時: 若您的颱風假薪資權益受到損害,例如僱主無故扣發工資,您可以向地方政府勞工局或勞動部申訴。
常見問題 (FAQ)
Q1:颱風假放假,我原本當天就有排休,這樣薪水會怎樣計算?
A1: 若您原本就有排休,颱風假放假與否並不影響您的排休。您當天的休假依舊是休假,薪資也應按照您原本的排休規定計算,不會因為颱風假而有額外的加給或扣減。
Q2:我們公司沒有強制規定,但我想自己去上班,這樣有雙倍薪水嗎?
A2: 只要您所在的地區已發布停班停課,且您是「自願」前往上班,那麼僱主必須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9條,支付您加倍的工資。也就是平日工資的兩倍。
Q3:我的工作地點在宣布停班停課的區域,但我的公司在沒有宣布的區域,我還需要上班嗎?
A3: 颱風假發布的標準是以「居住地」或「工作地」其中一方有宣布停班停課為準。因此,如果您的工作地點在宣布停班停課的區域,即使公司所在地未宣布,您原則上可以不出勤,且僱主不得視為曠職或扣發當日工資。若僱主強迫您出勤,則需給予加倍工資。
Q4:如果公司所在地宣布停班停課,但我剛好人在外縣市,我還需要上班嗎?
A4: 颱風假主要考量的是您的「工作地」是否受到影響。若您的工作地有宣布停班停課,即使您人剛好在外縣市,原則上您也可以不出勤,且僱主不得因此扣減您的薪資。但若您的公司有特殊規定,建議您與公司人事部門確認。
Q5:為什麼颱風假沒有補假?
A5: 這是因為颱風假並非如國定假日般的「權利」。它是基於天災的特殊情況,為了保障民眾安全而採取的「暫停上班」措施。勞動基準法並沒有明文規定因颱風假出勤後可以補假。但部分公司基於企業社會責任或優良福利,可能會自行提供補假,這部分需要個別公司政策而定。
總之,颱風假有沒有薪水,答案是「有,而且正常發放」。關鍵在於您是否出勤。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清楚地了解颱風假期間的薪資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