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颱風季節來臨,強風豪雨不僅影響民眾的日常生活,也常常讓許多上班族對於「颱風假」的薪資問題感到困惑:究竟颱風天放假有沒有薪水?如果被要求上班,薪水又該如何計算?這些疑問不僅關乎員工的薪資權益,也涉及僱主的企業社會責任與勞資和諧。本文將深入解析台灣(中華民國)勞動法規對颱風假薪資的「建議性原則」,並針對不同情境,詳細說明颱風假薪資的計算方式以及僱主與員工雙方應注意的事項。
颱風假薪資給付,法律怎麼說?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個關鍵點:目前台灣的《勞動基準法》(俗稱「勞基法」)並沒有明文規定颱風假(或因天然災害停止上班)的薪資給付標準。這與許多人想象中「颱風假就是帶薪假」的認知有所出入。
勞動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的建議性原則
儘管勞基法沒有強制規定,但台灣勞動部針對「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的情況,發布了一系列的行政指導與建議性原則。這些原則並非強制性的法律條文,而是基於照顧勞工安全、維護勞資關係和諧的考量而提出的建議。私營企業可以參考執行,但法律上並無強制力。
根據勞動部公告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颱風假薪資給付的主要原則如下:
- 勞工因天然災害停止工作:
- 僱主不予扣發工資。
- 不列入曠工,亦不得強迫勞工補班、要求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 僱主可以不給付當天工資。
- 勞工經僱主要求出勤:
- 除當天正常工資外,僱主宜加給工資。
- 僱主宜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由此可見,對於颱風假,勞動部的核心精神是「不扣薪、不計曠工、不強迫補班」,但對於薪資給付,則給予僱主較大的彈性空間。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公司在颱風天會採取「不支薪」的政策,而這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
不同情況下的颱風假薪資計算與處理方式
了解了勞動部的建議性原則后,接下來我們分門別類,詳細探討在不同情境下,颱風假薪資的具體計算方式和處理原則。
情況一: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員工未出勤
這是最常見的颱風假情況,地方政府(如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停止上課。
1. 全職月薪制員工
對於領取固定月薪的全職員工,如果因政府宣布停班停課而未出勤:
- 僱主選擇「照常支薪」: 這是最常見也最受員工歡迎的做法。僱主基於企業福利、員工關懷或維持勞資和諧的考量,選擇支付當日的正常薪資。雖然法律無強制,但這被視為一種善意行為。此薪資計算與平時無異。
- 僱主選擇「不支薪」: 依法,僱主可以不支付當日工資。在此情況下,員工當日沒有工作,就沒有薪資。但是,僱主不能因此扣發員工的伙食津貼、全勤獎金等非工作報酬性質的福利。同時,也不能將未出勤時間視為曠職,或要求員工在其他時間補班。
重要提示: 無論僱主是否支薪,都不能將此未出勤時間列為員工的「事假」或「病假」,強迫員工使用個人假別。員工如果主動提出要用特休假或補休假來支薪,則另當別論,但僱主不能強制。
2. 按日計酬或按時計酬員工(打工族、兼職)
對於按日計酬或按時計酬的員工(如小時工、兼職人員),薪資的計算方式更為直接:
- 如果因颱風停班而未能出勤工作,則不計算當日或當日時數的工資。
- 此處理方式符合「有工作才有報酬」的原則,通常不會有太多爭議。同樣地,僱主也不能以此為由將員工列為曠職。
情況二:政府未宣布停班停課,但員工因安全考量未出勤
有時政府並未宣布停班停課,但特定區域的員工可能因道路中斷、交通受阻或自身安全等因素,無法或不願前往公司。這種情況處理起來比較複雜。
- 事前溝通是關鍵: 員工應儘快告知僱主無法出勤的原因。
- 僱主可要求員工請假: 在此情況下,由於政府未宣布停班,僱主可以要求員工以個人假別(如事假、特休假、補休假)處理。如果員工沒有假可請,僱主可以不支薪,甚至在極端情況下(如無故缺勤且未溝通)按曠工處理。
- 彈性處理: 鑒於颱風天氣特殊性,建議勞資雙方協商彈性處理方式,如在家工作、延遲上班等,盡量減少對雙方的影響。
情況三:員工於颱風天正常出勤(必要性服務)
對於提供必要性服務或經僱主要求必須出勤的員工(如醫療人員、警消、公用事業、新聞媒體、部分服務業等),情況則有所不同。
1. 薪資給付原則
- 額外加給工資: 勞動部強烈建議僱主,除了當日正常工資外,應加給工資。雖然沒有具體法律規定加給多少,但業界通常會參考《勞動基準法》中「休息日加班費」的概念,即給予員工額外的工資報酬,例如加發一倍薪資(形成雙倍工資)。
- 出勤津貼與福利: 僱主也應考慮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誤餐費或其他必要協助,以保障員工出勤的安全與權益。例如,提供包車接送服務、額外的餐食補貼等。
2. 僱主安全責任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僱主應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以防止職業災害。在颱風天這種極端天氣下,僱主更應將員工的安全放在首位。
- 僱主必須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若有潛在危險(如招牌掉落、漏水、設備受損),應立即排除或停止作業。
- 對於必須出勤的員工,僱主應評估其通勤路線的安全性,必要時提供安全的交通方式。若路況極度危險,即使是必要性服務,僱主也應考慮調整出勤安排。
情況四:颱風天在家工作 (Work From Home)
隨著遠程工作的普及,一些公司在颱風天會採取讓員工在家工作的方式。
- 視同正常出勤: 如果員工在家通過網路完成工作任務,且僱主認可其工作內容和產出,則應視同正常出勤,正常支付工資,且不應有任何扣發。
- 事前明確協議: 勞資雙方應事先就颱風天在家工作的條件、工作內容、時間管理等進行明確協議,避免爭議。
颱風假與考勤、績效及獎金的關係
颱風假不僅涉及當日薪資,還可能影響到員工的考勤、績效評估和相關獎金。
- 全勤獎金: 如果僱主不支薪,但依照勞動部的精神,颱風假不應被視為曠工。因此,員工的全勤獎金不應因此被扣發。若公司規章將颱風未出勤者視為缺勤並影響全勤,則可能不符合勞動部鼓勵的原則,容易引起爭議。
- 績效考核: 颱風假未出勤不應直接影響員工的績效考核。合理的績效評估應側重於員工在實際工作期間的表現和貢獻,而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短暫缺勤。
- 其他獎金/福利: 公司其他基於出勤率或工作時數計算的獎金或福利,也應依據颱風假「不計曠工」的原則來處理,不應因此而影響員工的權利。
僱主在颱風假期間的責任與建議
作為僱主,在颱風期間妥善處理員工出勤和薪資問題,不僅是法律義務,更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
- 明確的颱風假處理政策: 提前制定並公告颱風假期間的考勤、薪資、出勤要求及安全措施等處理辦法,讓員工有所遵循。
- 將員工安全放在首位: 評估颱風對員工人身安全和通勤安全的影響,若有危險應優先停止上班。對於必須出勤的員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 彈性與關懷: 考慮員工因颱風可能面臨的實際困難(如交通受阻、家中災情),採取彈性工作制或提供額外協助。
- 鼓勵性加給: 對於颱風天出勤的員工,除了正常工資外,建議提供額外的工資加給和交通津貼,以肯定員工的付出。
員工在颱風假期間的權利與義務
作為員工,了解自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有助於保障自身權益。
- 主動通知: 如果因颱風無法或不願出勤,應儘早並主動告知僱主,說明情況。
- 了解公司政策: 事先了解公司的颱風假處理政策,以便在颱風來臨時能夠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 注意自身安全: 在颱風期間,應以自身安全為重。若路況危險,不應勉強出勤。
- 保留證據: 若對公司處理方式有疑慮,可保留相關通知、公告、出勤記錄等證據,以便後續溝通或申訴。
總結
「颱風放假薪水如何算」是一個複雜但重要的議題。儘管台灣勞動法規對颱風假薪資沒有強制性規定,但勞動部的建議性原則為勞資雙方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核心精神在於保障勞工安全,同時兼顧僱主的企業營運。對於颱風天未出勤的員工,僱主可以不支薪,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或要求補班;對於颱風天出勤的員工,僱主則應提供額外的薪資加給和必要的安全保障。最終,勞資雙方本著理解與協商的精神,共同度過颱風難關,才能建立和諧互信的職場環境。
常見問題(FAQ)
1. 如何判斷我能否放颱風假?
判斷您是否可以放颱風假,首先要看您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是否已宣布「停止上班、停止上課」。政府的公告是主要的依據。如果政府未宣布,但您確實因颱風導致交通困難或有安全疑慮,應立即與公司主管溝通,說明情況並尋求解決方案。
2. 為何公司在颱風天不發薪水是合法的?
根據台灣勞動部的解釋,由於《勞動基準法》目前沒有明文規定颱風假必須支薪,因此在法律上,僱主可以選擇不支付颱風假當日的薪水。但同時,僱主也不能將員工未出勤視為曠工或強迫補班,這是為了平衡勞工安全與企業營運的彈性處理方式。
3. 颱風天公司要求我上班,我有權利拒絕嗎?
這取決於具體情況。如果地方政府已宣布停止上班,原則上員工可以拒絕出勤,且僱主不得強制。但如果您的工作屬於「必要性服務」(如醫院、水電、交通、新聞等),且公司已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並提供額外津貼,則拒絕出勤可能需要承擔請假或不支薪的後果。在政府未宣布停班的情況下,員工拒絕出勤,公司通常會要求以請假(如事假、特休)處理。
4. 颱風天出勤,除了薪水,還有什麼可以爭取?
除了勞動部建議的「加給薪資」外,員工還可以與僱主協商爭取「交通津貼」或「交通工具」。由於颱風天通勤風險高、交通費用可能增加,僱主提供交通方面的協助被視為一種體恤和保障員工安全的措施。
5. 颱風天我在家工作,薪水如何計算?
如果您的公司同意或安排您在颱風天在家工作,且您在家完成了正常的工作任務,那麼這應被視為正常出勤。您的薪水將按照正常工作日的標準計算和支付,不會受到颱風假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