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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證要求距離

煙草證,也稱煙草零售許可證,是指允許持證人在特定的場所銷售煙草製品的證件。那麼,煙草證要求距離是多少呢?本文將從多個角度進行解答。

城市層面

根據最新發布的《促進煙草製品零售行業規範有序發展意見》,城市層面的煙草證要求距離為500米,即任何一名煙草零售許可證持有人在距離任何醫療機構、學校、幼兒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公共場所500米的地方都不得銷售煙草製品。

學校層面

從學校層面來看,國家規定,任何一名煙草零售許可證持有人在距離中小學校、幼兒園和少年宮200米以內的地方,都不得銷售煙草製品。

醫院層面

鄭州市版《禁煙條例》中規定,在醫療機構(含藥店)內、周圍20米範圍內不得銷售煙草製品。而在部分醫院內,煙草證要求距離更大,一些醫院為保障醫患安全,規定在醫院周圍500米範圍內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景區層面

根據國家林業局規定,景區內不得銷售煙草製品,而在距離景區入口100米範圍內也不得銷售。 綜上所述,煙草證要求距離是根據地區、學校、醫院、景區等不同場所的規定而定。在距離這些場所的500米範圍內,持證人都不得銷售煙草製品。同時提醒大家,煙草製品危害健康,請理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