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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任期韓國有多長

總統任期韓國的規定

韓國的總統任期是5年,最多可連任一次,連任后總共可擔任總統最長期限為10年。

韓國總統在任期間有哪些職責和權力?

韓國總統在其任期間擁有廣泛的權力和職責,包括:

  • 負責國家的外交、國防、司法、行政、經濟、社會和安全事務等方面
  • 制定和執行國家政策
  • 任命官員和大使
  • 出席國會,講述國情和政策
  • 向國會提出預算及其他立法提案

韓國歷任總統及其在任期間的主要政績

韓國自 1948 年成立以來,共有 12 位總統。以下為其中幾位代表人物及其在任期間的主要政績:

  • 李承晚(1948-1960):簽署韓美安全互助條約,逐漸穩固與美國的政治和軍事關係。
  • 全斗煥(1980-1988):實行經濟發展政策,鼓勵外資和科技合作,韓國成為亞洲的四小龍之一。
  • 金泳三(1993-1998):推進寬鬆政策,改善對北韓關係,並推行民主化、自由市場和社會福利制度。
  • 盧武鉉(2003-2008):針對朝核問題進行外交斡旋,親近與朝鮮的關係,並推進南北經貿往來。

韓國總統的選舉和免職

韓國總統的選舉在其任期結束前舉行,選舉日為任期的第15個星期日,在其任期內因為貪污、叛國、暴力行為或嚴重違法等原因,可以通過罷免程序被解除總統職務。

總統去世或辭職,接待政權的指定方法

如果韓國總統因死亡、辭職、罷免或其他原因無法履行職務時,按照下列方式指定新總統:

  • 總統辭職且未能完成兩年任期,則通過補選再選舉總統。
  • 總統去世或在兩年任期內辭職,則由總統繼任者接替職務。

結論

總統任期韓國為5年,最多可連任一次,連任后總共可擔任總統最長期限為10年。韓國總統在其任期間擁有廣泛的權力和職責,包括負責國家的外交、國防、司法、行政、經濟、社會和安全事務等方面,制定和執行國家政策,任命官員和大使,出席國會,講述國情和政策,向國會提出預算及其他立法提案等。若總統因死亡、辭職、罷免或其他原因無法履行職務,則會通過不同的方式指定新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