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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與營所稅的差別:一篇詳盡解析

營業稅與營所稅的差別:釐清兩者定義、課徵對象與稅務影響

在台灣,企業經營者常常會遇到營業稅與營所稅這兩項重要的稅務,但對於兩者的區別卻可能感到混淆。這兩者雖然都與營業活動有關,但在性質、課徵對象、計算方式以及稅務申報上存在顯著的差異。本文將深入剖析營業稅與營所稅的區別,幫助您清晰掌握其核心要點,避免不必要的稅務困擾。

一、 營業稅 (Value Added Tax, VAT)

1. 定義與性質

營業稅,在台灣主要指的是「營業稅法」所規範的加值型營業稅。其核心概念是「對消費者課稅」,也就是說,稅負的最終承擔者是消費大眾。企業在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會向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稅額,這筆稅額最終會透過整個交易鏈條轉嫁給最終消費者。對於企業而言,營業稅扮演的是「代收代繳」的角色,本身並非企業的成本。

2. 課徵對象

營業稅的課徵對象是「營業人」,也就是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的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的事業、團體及機關。簡單來說,只要有銷售行為,就可能需要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

3. 稅率

目前台灣營業稅的標準稅率為 5%。部分特定貨物或勞務可能適用不同的稅率(例如免稅項目),但 5% 是最常見的稅率。

4. 計算方式

營業稅的計算方式是:銷項稅額 - 進項稅額

  • 銷項稅額: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應收取並繳納的稅額。例如,銷售額為 10,000 元,稅率 5%,則銷項稅額為 10,000 * 5% = 500 元。
  • 進項稅額:指營業人進購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支付並取得進項憑證(如統一發票)所含的稅額。這些進項稅額可以在計算銷項稅額時扣抵。例如,採購原材料花了 10,000 元,其中已含 5% 的營業稅,則進項稅額為 10,000 * (5/105) ≈ 476 元。

因此,若銷項稅額大於進項稅額,差額需繳納給國稅局;若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差額可申請退還(但有相關規定)。

5. 申報周期

營業稅的申報周期通常是 **兩個月** 一期。營業人應於每單月的 15 日前,申報上一期(即前兩個月)的營業稅額。

二、 營所稅 (Income Tax for Corporations)

1. 定義與性質

營所稅,全稱為「營利事業所得稅」,是針對營利事業的「所得」所課徵的稅。其核心概念是「對企業的利潤課稅」,也就是說,稅負直接由企業承擔。當企業在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後,扣除所有經營成本、費用、損失後,所剩餘的利潤(所得額),才需要繳納營所稅。營所稅是企業經營的主要稅務負擔之一。

2. 課徵對象

營所稅的課徵對象是「營利事業」,也就是凡是以營利為目的,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合作社法或其他法律組織登記,或以其他名稱營利的事業。包括獨資、合夥、公司等各種形態的營利組織。

3. 稅率

台灣營所稅的稅率是 **累進稅率**,目前實務上採取 **單一稅率**:

  • 20%:針對營利事業的「課稅所得額」。

需要注意的是,過去曾有較低的起徵點或不同稅率的級距,但目前已簡化為單一的 20% 稅率。

4. 計算方式

營所稅的計算相對複雜,其基本公式為:

課稅所得額 = 總收入 - 各項成本、費用、損失 - 依規定可扣除之損失 - 依規定可減除之項目

  • 總收入: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投資收益、租賃收入等所有與營利事業經營活動相關的收入。
  • 各項成本、費用、損失:例如,商品進貨成本、製造成本、薪資、租金、水電費、廣告費、折舊、壞帳損失等,必須是與營利事業取得收入有關,並取得合法憑證才能列支。
  • 依規定可扣除之損失:例如,固定資產的損失、投資損失等,需符合稅法規定。
  • 依規定可減除之項目:例如,前期虧損的彌補。

計算出課稅所得額後,再乘以稅率 20% 得到應納營所稅額。此外,尚需考慮「未分配盈餘加徵10%」等相關規定。

5. 申報周期

營所稅的申報周期是 **一年** 一期。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是企業申報上一年度(會計年度)營所稅的期間。在此之前,企業通常需要進行 **暫繳**,即在前一年度的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依上一年應納稅額的 50% 進行預繳。

三、 營業稅與營所稅的關鍵差別比較

為了更清楚地呈現兩者的差異,我們將從幾個重要面向進行比較:

項目 營業稅 營所稅
性質 對銷售額課徵,稅負由消費者最終承擔。企業為代收代繳者。 對企業的利潤課徵,稅負由企業承擔。
課徵對象 營業人 (進行銷售行為的事業、團體、機關) 營利事業 (以營利為目的的各類組織)
課徵基礎 銷售額 (貨物或勞務的價款) 所得額 (總收入減去成本、費用、損失後之淨利)
稅率 標準稅率 5% (有例外) 單一稅率 20% (針對課稅所得額)
計算方式 銷項稅額 - 進項稅額 總收入 - 各項成本、費用、損失... = 課稅所得額,再乘以稅率
申報周期 兩個月一期 (每年 6 期) 一年一期 (每年 5 月申報)
憑證要求 統一發票 (作為進項稅額扣抵依據) 各種合法憑證 (進貨、費用、成本等證明)
主要法規 營業稅法 所得稅法 (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

總結來說,營業稅是消費稅的一種,着重於銷售行為的發生;而營所稅則是企業所得稅,着重於企業經營的利潤。


四、 營業稅與營所稅的互動關係

雖然營業稅與營所稅是獨立的稅種,但在企業的實際經營中,它們之間存在着一定的互動關係:

  • 進項營業稅是否可列為費用? 一般情況下,進項營業稅是可以作為企業的「進貨成本」或「費用」的一部分,在計算營所稅時扣除。也就是說,如果一家公司支付了 105 元購買商品,其中 100 元是貨物本身價值,5 元是營業稅,那麼這 5 元營業稅在計算營所稅時,會包含在該商品的成本中,間接影響營所稅的計算。
  • 銷項營業稅的處理: 銷項營業稅是企業向客戶收取的,並非企業的收入,因此不能作為營所稅的計算基礎。
  • 稅務申報的協同: 企業在申報營所稅時,需要提供相關的營業稅申報資料,以佐證其收入、成本、費用的真實性。

常見問題 (FAQ)

Q1: 如何判斷我的公司需要繳納營業稅還是營所稅,或者兩者都需要?

A1: 大部分的營利事業,只要在台灣境內有銷售貨物或勞務的行為,就必須辦理營業登記,並依法繳納營業稅。同時,作為營利事業,只要有獲利,就必須繳納營所稅。所以,大部分的企業是「同時」需要繳納營業稅和營所稅的。

Q2: 為何營業稅的稅率是 5%,而營所稅是 20%?

A2: 這是兩者稅種性質根本不同的體現。營業稅是消費稅,稅率相對較低,目的是對每一筆消費行為徵收,稅負由消費者承擔。而營所稅是對企業的經營利潤徵收,稅率相對較高,直接影響企業的獲利能力。稅率的設定反映了稅收政策對消費和企業利潤的不同考量。

Q3: 如果我的公司沒有賺錢,是否就不需要繳納營所稅?

A3: 如果您的公司在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後,扣除所有合法的成本、費用、損失後,所得額為零或為負數(虧損),則不需要繳納營所稅。但仍需按時申報營所稅,以便將虧損情況記錄下來,以便未來年度進行虧損的扣抵(有限制)。但是,即使沒有賺錢,只要有銷售行為,仍然需要按時申報並繳納營業稅。

Q4: 如何確保我正確地申報營業稅和營所稅,避免被罰款?

A4: 確保正確申報的關鍵在於「了解法規」和「保存憑證」。首先,仔細閱讀並理解營業稅法和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其次,務必妥善保存所有與進貨、銷貨、費用、成本相關的合法憑證,如統一發票、收據、契約書等。建議尋求專業的會計師或記帳士的協助,他們能提供專業的建議和協助您處理稅務申報事宜,確保符合法規要求。

Q5: 為什麼有些公司會有「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稅?這與營業稅或一般的營所稅有何關聯?

A5: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是屬於營所稅的一個補充規定,屬於「所得稅法」的範疇,但獨立於一般的營所稅課稅。其目的是鼓勵企業將盈餘進行再投資或分配給股東,而不是長期留存在公司帳上,以活絡經濟。這項稅款是針對公司在繳納完當年度的營所稅後,尚未分配給股東的盈餘所課徵,與營業稅的銷售額課徵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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