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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制有沒有特休?關於時薪制的特別休假,您必須知道的一切!

時薪制有沒有特休?關於時薪制的特別休假,您必須知道的一切!

在台灣,關於勞動權益的討論中,經常會聽到「特休」(特別休假)這個詞。對於領取月薪的勞工來說,特休的規定相對明確。然而,許多時薪制的勞工朋友可能會感到困惑:時薪制有沒有特休? 答案是肯定的,但其計算方式與月薪制有所不同。本文將為您詳細解析時薪制勞工的特休權益,讓您清楚了解自己的權益。

一、 時薪制勞工的特別休假權益來源

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的規定,無論是月薪制還是時薪制勞工,只要符合一定的出勤條件,原則上都享有特別休假的權利。這項權利是法律賦予勞工的保障,旨在讓勞工能有適當的休息時間,以恢復體力、保持身心健康,進而提升工作效率。

《勞基法》第37條規定了應放假日,而第38條則詳細規範了特別休假的計算方式與休假權利。時薪制的勞工同樣受到這些法律條文的保障。

二、 時薪制勞工的特別休假如何計算?

與月薪制勞工不同,時薪制勞工的特休計算是以「工作年資」和「到職日比例」來決定。主要的依據是《勞基法》第38條的規定,其特別休假計算方式如下:

1. 工作年資滿六個月未滿一年者:

  • 享有3日的特別休假。

2. 工作年資滿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者:

  • 享有7日的特別休假。

3. 工作年資滿二年以上未滿三年者:

  • 享有10日的特別休假。

4. 工作年資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

  • 享有14日的特別休假。

5. 工作年資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

  • 享有15日的特別休假。

6. 工作年資滿十年以上者:

  • 每滿一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

重點說明:

  • 工作年資的計算: 這裏的「工作年資」是指勞工在同一僱主或事業單位服務的總時間。
  • 到職日比例: 對於工作未滿一年的時薪制勞工,其休假天數會按照比例計算。例如,工作滿六個月但未滿一年,可享3天的特休,若只工作了3個月,則可享3日 * (3個月/12個月) = 0.75天(不足一日的部分,依規定通常會加計)。
  • 彈性休假: 特別休假原則上由勞工自行排定。但若僱主有正當理由,認為勞工的休假會影響生產、業務,可以與勞工協商調整。
  • 休假權利轉換: 未經勞工休假之日數,僱主應發給工資。

三、 時薪制勞工如何「排定」特別休假?

與月薪制勞工相同,時薪制勞工的特別休假也是以「」為計算單位。即使是時薪制的勞工,當排定特休時,其休假天數也是以「天」來計算,而非直接換算成時薪乘以休假時數。這意味着,您排定一天特休,就等於該天您不用到公司上班,並且可以領到當天應得的薪資。

排定特休的程序通常是:

  1. 勞工提出申請: 勞工應提前向僱主提出特別休假申請,並告知預計休假的日期。
  2. 僱主核准: 僱主收到申請後,應予以核准。
  3. 協商調整: 若僱主認為該日期不適合,可以提出協商,與勞工共同尋找合適的休假日期。

重要提醒:

  • 不得預支: 特別休假不能預支。
  • 不得換錢: 未休完的特別休假,若僱主未依規定發給工資,則視為侵犯勞工權益,勞工可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 例假日與休息日: 特別休假與例假日、休息日是分開計算的。

四、 時薪制勞工「未休完」特休的權益

根據《勞基法》第38條規定,特別休假應休之日數,如果經過年度終結而未休者,僱主應發給工資。這也適用於時薪制勞工。

舉例來說:

若一位時薪制勞工在某個工作年度(通常是到職滿一週年起算)應享有10天的特別休假,但因故未能全部休完,剩下3天。在該工作年度結束時,僱主必須將這3天的未休假換算成工資支付給勞工。換算方式通常是將勞工的「平均工資」乘以未休的日數。

平均工資的計算: 依據《勞基法》第2條第4款規定,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之日起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若日工資是按日計算者,為最近一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其工作日數。

提醒: 僱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勞工主動放棄、僱主認為不方便等)而拒絕支付未休完特休的工資。若有爭議,可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處)申訴。

五、 時薪制勞工與月薪制勞工特休比較

雖然兩者都享有特休權益,但主要的差異點在於計算基礎和日數的累積方式:

  • 計算基礎: 月薪制是根據「曆月」來計算年資,而時薪制通常是以「到職日」為基準計算工作年資。
  • 日數: 月薪制通常在累積到一定年資後,享有較多的特休日數。時薪制雖然也有類似的年資累積,但其起始日數和增加速度可能略有不同(需參考具體法規版本與解釋)。
  • 工資發放: 月薪制勞工休特休,當月薪資照常發放。時薪制勞工休特休,則會領到相當於該日薪資的金額。

重點是: 法律保障的精神是相同的,確保勞工能有休息的時間。不論您的薪資結構為何,都應該享有應有的勞動權益。

常見問題 (FAQ)

Q1: 如何確認我的時薪制工作年資?

A1: 您的工作年資是以您在同一僱主或事業單位實際受僱的期間計算。通常,您可以在您的勞動契約、薪資單、或向公司人資部門查詢,以確認您的到職日期和累計工作年資。若您曾經離職後又回鍋同一家公司,則年資的計算方式可能需要進一步釐清,一般而言,是依據連續服務期間計算。若有疑義,可諮詢勞工主管機關。

Q2: 如果我剛開始做時薪工作,工作不到六個月,有沒有特休?

A2: 根據《勞基法》第38條的規定,工作年資「滿六個月未滿一年者」,享有3日的特別休假。因此,若您的工作年資還未滿六個月,原則上是沒有特別休假的。但若您有工作滿一個月、兩個月等,則可能依比例計算,雖然法律條文明確指出是從滿六個月開始起算。建議向您的僱主確認公司內部對於未滿六個月的勞工是否有額外的優待或補償機制。

Q3: 我的公司說時薪制沒有特休,是真的嗎?

A3: 這是不正確的。根據《勞動基準法》,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不論是月薪制還是時薪制,只要符合出勤條件,都有權利享有特別休假。您的公司說時薪制沒有特休,可能是誤解法規,或是故意規避勞動法規。您有權利主張您的勞動權益,若公司持續否認,您可以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提出申訴,尋求協助。

Q4: 如果我當天排特休,薪水會不會比平常少?

A4: 不會。如果您排定一天特別休假,僱主應該支付您當天應得的工資,這筆工資通常會以您當日的薪資計算。也就是說,您的薪資應該與您正常出勤上班那天領到的薪資相同。特休的目的是讓您有充分休息,而不影響您的經濟收入。

Q5: 我的特休天數可以累計到下一年嗎?

A5: 根據《勞基法》的規定,特別休假應該在當年度休畢。若當年度未休畢,未休的部分,僱主應發給工資。也就是說,您的特休天數通常是「用一年」,而不是「存一年」。除非有與僱主約定,且該約定優於法律規定(例如:勞工同意將未休完的特休轉換為加班費,但這種情況較少見且有法律上的疑慮)。主要的精神是鼓勵勞工在當年度休假。所以,請盡量在年度結束前將您的特休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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