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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建物謄本如何申請

第二類建物謄本如何申請

在不動產交易、法律程序或金融貸款等多種情境下,我們可能會需要取得建物謄本。而根據需求的不同,建物謄本又分為「第一類」和「第二類」。本文將詳細闡述如何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並提供申請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常見問題解答。

什麼是第二類建物謄本?

建物謄本是記載不動產相關權利的官方文件,其中第二類建物謄本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 建物所有權人部分資料: 相較於第一類謄本(包含完整的建物所有權人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等),第二類謄本僅會揭露建物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並遮蔽其統一編號、出生日期及住址等個人隱私信息。
  • 建物權狀持有情況: 記載建物所有權是否已經設定抵押權、地上權、典權等。
  • 建物基地相關資料: 包含建物所在土地的地號、面積、使用分區等。
  • 其他相關登記事項: 例如增建、改建、分割、合併等相關紀錄。

第二類建物謄本的申請門檻相對較低,通常不需要建物所有權人的同意即可申請,但其揭露的個人信息受到限制,以保護隱私。

誰可以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

根據相關法規,以下人士或機構通常可以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

  • 對該建物有正當權利義務關係者: 例如,如果您是該建築物的承租人,或者您計劃向該建物所有人購買房屋,都屬於與該建物有正當權利義務關係。
  • 經建物所有權人同意者: 如果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您申請,您也可以代為申請。
  • 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 例如,律師在執行職務時,或者政府機關因調查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時通常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以證明您符合申請資格。

如何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

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您可以根據自己的便利性選擇:

方式一:線上申請 (不動產登記電子申請系統)

這是最便捷的申請方式之一,無需親自前往櫃檯。申請流程如下:

  1. 準備工作: 確保您擁有內政部提供的「不動產登記電子申請系統」的賬號。如果尚未註冊,請先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進行註冊。
  2. 登錄系統: 使用您的賬號密碼登錄不動產登記電子申請系統。
  3. 選擇申請項目: 在系統中選擇「申請建物謄本」或類似選項。
  4. 填寫建物資料: 輸入您要申請謄本的建物地址、地號、建號等相關信息。這些信息通常可以在房屋買賣契約、租約或前一份謄本上找到。
  5. 選擇謄本類別: 明確選擇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
  6. 填寫申請人資料: 按照系統提示填寫您的個人基本資料,並上傳證明您申請資格的相關文件(例如,若您是承租人,需提供租賃契約)。
  7. 繳納費用: 系統會顯示申請費用,您可以通過線上支付方式繳納。
  8. 提交申請: 確認所有信息無誤后,提交申請。
  9. 等待核發: 申請成功后,電子謄本通常會發送至您的電子信箱或可在系統內下載。紙本謄本則會以郵寄方式寄送。

優點: 方便快捷,省時省力,可隨時隨地申請。

缺點: 需要有網絡及電腦設備,並需註冊電子申請系統賬號。

方式二:臨櫃申請 (地政事務所/不動產登記服務站)

您也可以選擇親自前往當地的地政事務所或不動產登記服務站辦理。

  1. 查詢管轄單位: 確定您要申請的建物所屬區域,並查找該區域的地政事務所或不動產登記服務站地址。
  2. 下載或索取申請表格: 您可以事先在內政部地政司網站下載「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表格,或直接到櫃檯索取。
  3. 填寫申請表格: 仔細填寫申請表格,包括建物坐落、地號、建號、申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等。在申請類別中,務必勾選「建物謄本」並註明申請「第二類」。
  4. 準備證明文件: 根據您的申請資格,準備相應的證明文件。例如:
    • 對該建物有正當權利義務關係者: 租賃契約、買賣意向書、貸款申請文件等。
    • 經建物所有權人同意者: 建物所有權人出具的委託書,並附上建物所有權人的身分證明影本。
    • 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 律師證、法院命令等。
  5. 繳納費用: 在櫃檯繳交申請規費。規費金額通常是固定的,例如每張謄本新台幣20元。
  6. 提交申請: 將填妥的申請表格、證明文件及繳費收據一併提交給櫃檯人員。
  7. 領取謄本: 承辦人員會審查您的申請,若符合規定,會在短時間內核發紙本建物謄本。

優點: 現場有專人指導,可以直接解決疑問,適合不熟悉線上操作的長輩。

缺點: 需要親自前往,耗費通勤時間,可能需要排隊等候。

方式三:郵寄申請

如果您無法親自前往,也可以選擇郵寄申請,但此方式相對較少使用,且程序可能較為繁瑣。

  1. 下載申請表格: 從內政部地政司網站下載「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填寫申請表格: 仔細填寫申請表格,註明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
  3. 準備證明文件: 準備好您的身份證明影本以及證明您申請資格的相關文件。
  4. 準備回郵信封: 準備一個已寫好您地址並貼足郵票的回郵信封,以便地政事務所將謄本寄給您。
  5. 匯款繳費: 了解申請費用后,將費用以銀行匯款或其他指定方式繳付至指定賬戶,並將匯款憑證影本連同申請文件一同寄出。
  6. 郵寄至地政事務所: 將所有申請文件、證明文件、回郵信封及繳費憑證一併寄至您要申請的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

優點: 可以在家完成大部分工作。

缺點: 郵寄過程耗時較長,且需自行確認所有文件是否齊全,以免延誤。

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根據您的申請資格,可能需要準備的文件有所不同:

  • 申請人身分證明: 申請人本人的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如果是委託他人代辦,則需提供代辦人的身分證明。
  • 證明申請資格的文件:
    • 您是該建物的所有權人: 無需額外證明。
    • 您是該建物的部分權利人(如共同持有人): 需提供相關權利證明。
    • 您與該建物有正當權利義務關係者:
      • 承租人: 租賃契約影本。
      • 買方: 買賣意向書、斡旋金證明、購房協議等。
      • 貸款申請者: 貸款申請文件、銀行文件等。
      • 與建物所有人有其他法律關係者: 需提供相關法律文件。
    • 經建物所有權人同意者: 建物所有權人簽署的委託書,以及建物所有權人的身分證明影本。
    • 律師等專業人士: 律師證、執行職務證明等。
    • 政府機關: 官方公文或證明。

提醒: 建議在申請前,先致電相關地政事務所或查閱其官方網站,確認最新的文件要求及注意事項。

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的費用

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的費用相對較低。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的規定,申請一份建物謄本的規費通常為新台幣20元。若選擇郵寄,可能還需要支付郵資。

常見問題 (FAQ)

Q1: 我不是建物所有權人,可以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嗎?

A1: 是的,您可以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第二類建物謄本的設計目的之一就是允許與建物有正當權利義務關係者,在保護建物所有權人隱私的前提下,取得相關建物信息。只要您能提供足以證明您與該建物之間存在正當權利義務關係的文件(例如,租約、買賣意向書等),並符合其他申請規定,就可以申請。

Q2: 為什麼我需要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

A2: 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的原因有很多,常見的包括:

  • 房屋買賣: 了解房屋的權屬狀況、是否有抵押設定等,作為購房決策的依據。
  • 房屋租賃: 確認出租人是否為建物所有權人,以及房屋是否存在潛在的法律風險。
  • 申請貸款: 銀行在審核房貸時,可能需要建物謄本作為抵押物權證的參考。
  • 處理法律糾紛: 在涉及不動產的法律訴訟或糾紛中,建物謄本是重要的證據。
  • 進行房屋評估: 了解建物面積、土地使用情況等,有助於進行更準確的房屋價值評估。
Q3: 第二類建物謄本和第一類建物謄本有什麼區別?

A3: 主要區別在於所揭露的建物所有權人個人信息程度不同。第一類建物謄本會完整揭露建物所有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等詳細個人信息。而第二類建物謄本則會遮蔽這些敏感信息,僅揭露建物所有權人的姓名或名稱。因此,第二類謄本的申請限制較少,更側重於保護個人隱私。

Q4: 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需要多久才能拿到?

A4: 申請時效的長短會因申請方式和地政事務所的忙碌程度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

  • 線上申請: 通常在提交申請並繳費成功后,數小時到一日內即可收到電子謄本。
  • 臨櫃申請: 大部分情況下,當場即可領取紙本謄本。
  • 郵寄申請: 耗時較長,可能需要數個工作日才能收到。

建議在申請前,先了解您選擇的地政事務所的平均處理時效。

希望以上詳細的說明能夠幫助您順利完成第二類建物謄本的申請。如有任何疑問,請及時與相關地政事務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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