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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定义”旅游民宿:经营用客房限高4层,建筑面积不超800平

近些年,乡村旅游日趋红火,带动旅游民宿发展壮大。一些旅游地的农民将自家宅院收拾一下做民宿,还有人旧房翻新,高筑楼宇,意欲做大民宿经济。不过,这个新标准可要注意了。

7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公告宣布新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23)已通过批准,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次新版旅游民宿“国标”中增加了“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的内容。

旅游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根据所处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

我国新“定义”旅游民宿:经营用客房限高4层,建筑面积不超800平

此前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这一旅游民宿首个国家级标准并没有层高与面积方面的相关规定。2018年9月,上海曾出台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于如何定义乡村民宿,官方给出的答案“就是小型的住宿设施”,具体是指单幢的独体建筑不超过80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4层,房间不超过14间。官方解释,“这是充分考虑到科学合理的经营和安全问题”。

相比较上海这一规定,2023年全国版新“国标”没有设置房间数量上的限制,但对于建筑面积和层度方面有了要求。不过具体每层高可以建多少米,没做具体规定。同时,新规注明用于正在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与2017年版相比,2023版“新国标”主要变化还有:将旅游民宿等级由金宿、银宿两个等级修改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3个等级,并明确了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民宿的划分条件。此外,加强了对卫生、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健全退出机制,强化了文旅融合。

结合本次“新国标”的层高和面积的要求,此也意味着旅游民宿将迎来“小而美”的星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