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是一片红色的热土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
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
革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
红色旅游资源丰富多彩
全区现有
革命文物保护单位398家
革命历史博物馆纪念馆23家
收藏可移动革命文物12403件(套)
中国革命各历史时期
都在这里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
近年来
内蒙古自治区
采取哪些措施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保护方面
加大保护修缮力度
近年来,自治区文物局文物保护处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先后实施了百灵庙起义旧址、中共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办公旧址、抗战烈士纪念碑、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一馆三址”等30多项革命文物保护工程。 今年,自治区本级文物保护经费增加到5000万元为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全区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展示利用工作全面推进。
加强规划和制度保障
2023年,自治区人大批准了《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立法建议。目前,已经完成了前期调研和《条例》草案文本,计划明年提交自治区人大审议。启动了全区革命文物整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计划2023年6月前完成。
利用方面
近年来,实施了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建设,形成了多条红色旅游研学线路,各地博物馆纪念馆充分利用馆藏革命文物资源,以小切口展现大主题,策划推出了一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形式新颖的革命历史陈列展览,从多角度立体阐释了中国共产党的辉煌成就和伟大精神。特别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城乡社区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通过举办党日活动、参观展览、巡回办展等多种方式,将革命文物展览送到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身边,为党史学习教育提供服务。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继续聚焦革命文物保护主责主业,统筹推进保护与合理利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构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新格局。
▲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3年)的意见》,压实各级责任,有序实施保护修缮工程。
▲对全区革命文物开展系统的专项调查,推进统筹规划、连片保护、整体展示、梯次利用,形成示范效应,严格落实定期风险排查和日常养护管理制度,确保文物安全。
▲举办红色文物展览,通过征集、发掘内蒙古革命文物背后的故事,整理出版内蒙古红色故事集。完善革命数据库建设,出版发行《内蒙古红色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暂定名)。
▲加大研究阐释力度,建立革命文物教育项目库。持续开展红色文化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机关活动,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切实让文物活起来。
▲打造红色旅游线路,利用革命文物发展红色研学游、深度体验游。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记者 杨彩霞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郭秀芬
校对:王文艳
一读:段磊
编委:阿拉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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