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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内蒙古这样做→

内蒙古是一片红色的热土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

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

革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

红色旅游资源丰富多彩

全区现有

革命文物保护单位398家

革命历史博物馆纪念馆23家

收藏可移动革命文物12403件(套)

中国革命各历史时期

都在这里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

近年来

内蒙古自治区

采取哪些措施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保护方面

加大保护修缮力度

近年来,自治区文物局文物保护处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先后实施了百灵庙起义旧址、中共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办公旧址、抗战烈士纪念碑、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一馆三址”等30多项革命文物保护工程。 今年,自治区本级文物保护经费增加到5000万元为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全区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展示利用工作全面推进。

加强规划和制度保障

2023年,自治区人大批准了《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立法建议。目前,已经完成了前期调研和《条例》草案文本,计划明年提交自治区人大审议。启动了全区革命文物整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计划2023年6月前完成。

利用方面

近年来,实施了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建设,形成了多条红色旅游研学线路,各地博物馆纪念馆充分利用馆藏革命文物资源,以小切口展现大主题,策划推出了一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形式新颖的革命历史陈列展览,从多角度立体阐释了中国共产党的辉煌成就和伟大精神。特别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城乡社区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通过举办党日活动、参观展览、巡回办展等多种方式,将革命文物展览送到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身边,为党史学习教育提供服务。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继续聚焦革命文物保护主责主业,统筹推进保护与合理利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构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新格局。

▲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3年)的意见》,压实各级责任,有序实施保护修缮工程。

▲对全区革命文物开展系统的专项调查,推进统筹规划、连片保护、整体展示、梯次利用,形成示范效应,严格落实定期风险排查和日常养护管理制度,确保文物安全。

▲举办红色文物展览,通过征集、发掘内蒙古革命文物背后的故事,整理出版内蒙古红色故事集。完善革命数据库建设,出版发行《内蒙古红色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暂定名)。

▲加大研究阐释力度,建立革命文物教育项目库。持续开展红色文化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机关活动,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切实让文物活起来。

▲打造红色旅游线路,利用革命文物发展红色研学游、深度体验游。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记者 杨彩霞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郭秀芬

校对:王文艳

一读:段磊

编委:阿拉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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