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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和“+旅游”有什么区别?

旅游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体系逐渐完善,已经成为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在旅游规划领域,通常把“旅游”一词通过三块牌子、四个标准、十四个要素进行理解。

旅游因其海纳百川的属性,大饼卷一切的才能,因而也就有了“旅游+”“+旅游”这样的概念。两者看似相似,实则不同。

“旅游+”是把旅游作为一个主体地位,更多的是体现旅游业的自信,旅游+其他产业,既能促进本地各类型资源的有效利用,增加旅游产品类型和供给,成为产业创新和产业转型的重要路径,同时,也是实现全域旅游、旅游精准扶贫的重要路径,最终实现目的地生态、经济、社会等多重效益。

2017年6月12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工作导则》,提出了“旅游+”的13个发展方向,以下是结合工作导则和规划常见类型进行的总结:

而“+旅游”的产业一般情况下其产业自成体系,产业链相对完善,旅游只是该产业链上的一个分支,增加了一项功能而已,并不是不可或缺的,下面以“农业+旅游”和大健康产业为例进行说明;

另外,还有一些可与旅游融合的新兴产业,如互联网+旅游、生态+旅游、金融+旅游、科技+旅游等,它们有自身的主导产业和产业人员,更多的以特色小镇和产业园区的形式存在。

综上所述,“旅游+”和“+旅游”有以下2个方面的不同。

1.主体不同,首先是经营主体不同,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旅游业的从业人员,企业化运营的景区其经营主体是企业员工,乡村旅游示范点的经营主体可以是一个农家乐的主人,一个农产超市的所有者,而“+旅游”的产业,其经营主体相对集中,农业产业的经营主体是农民、农场主,大健康产业的经营主体是医院、医护专家;同样的,消费主体也是不同的,旅游业的消费主体是广大游客,而“+旅游”产业的消费主体则是有专项需求的人员,一个身体健康的人是不会到专科医院去进行消费的。

2.功能不同,以“旅游+农业”和“农业+旅游”为例,同样是以农林牧副渔为载体,前者更注重创造性的利用这一载体,在稻田上营造景观,在稻田间享用午餐,在稻田间体验编制,后者则更注重这一载体本身,稻田如何实现现代化、科技化、精细化进而增加其附加值,而用于旅游的功能则是微乎其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