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我们家属自己亲自在事发地点到处走访周边居民,发现额外有利的线索:(1)附近路段摩托车驶者说有两辆车撞向死者(时间相隔很短)(2)居民反映曾经有目击者目睹了第二辆车撞人的整个过程(该居民转述目击者证言:当时第一辆农用货车撞人后不久,家父倒地准备爬起来时,突然第二辆商务车撞向家父的胳膊,再次倒地,当场死亡,目击者有意识记住第二辆车的车牌号及特征【银灰色,商务车,惠州牌,尾号129】并将车牌号抄在纸上记录)
我们以为该线索已经非常明显地反映现场事故了,于是满怀信心地立刻将其反映给当地交警部门,希望早日破案,但是对方对此线索并未显得十分重视,只是简单记录了一下,要求我们家属想办法带该目击者到警局录一份材料,否则无法将此线索继续跟下去。
难点:由于目击者明显知道该尾号为129银灰色商务车为惠州本地车辆,而且很有可能就是事发地附近的车辆,害怕一旦站出来,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报复,根本不敢出来见我们家属,更何况到警局录材料,然而我们家属如果没有办法劝服该目击者勇敢站出来到警局证明,警方或许根本不会继续这一有利线索。
问:(1)警方已处理该案件9天,无任何突破性进展,应该否?(2)作为家属,自己想尽办法找到有利线索,警方却要求家属劝服目击者作笔录,否则无法继续查该有明显特征的车辆,应该否?(3)请各位好心网友给出您们有力的建议,如何才能使得该案件早日侦破,还死者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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