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都更需要原住戶要多少戶同意法定門檻、類型差異與權益保障詳解

理解都市更新同意門檻:為何原住戶同意是關鍵?

都市更新(簡稱都更)是城市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旨在改善都市機能、提升居住環境品質、促進土地合理利用。然而,都更的推動往往牽涉到眾多原住戶(即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的切身權益,其中「同意比例」更是決定都更案能否成功啟動與推進的關鍵門檻。許多民眾常有疑問:「都更究竟需要多少戶原住戶同意才能進行?」事實上,這個數字並非一成不變,它會因都更的階段、類型以及相關法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本文將深入解析都更同意比例的法定要求、不同情境下的差異,以及對原住戶權益的保障機制。

都更同意比例:一個複雜但有跡可循的數字

在台灣,都市更新主要依據《都市更新條例》及其子法規進行。這部法律明確規範了在不同階段推動都更案所需的同意比例,目的在於平衡公共利益與私有財產權的保障。理解這些比例,是每個參與都更或關心都更的民眾必須掌握的知識。

1. 法定依據:都市更新條例

《都市更新條例》是規範都更同意門檻的核心法律。它將都更案的申請分為幾個主要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其特定的同意比例要求。這些比例通常會同時考量「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人數」以及「其所有土地總面積」與「其所有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這三個維度。

2. 同意主體:誰的同意算數?

當我們談論「原住戶」的同意時,在法律上,主要指的是該都更範圍內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這包含了:

  • 土地所有權人: 擁有土地所有權的人。
  • 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 擁有該土地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的人。
  • 區分所有權人: 對於公寓大廈等區分所有建物,指的是擁有專有部分所有權的人。

換言之,單純的租客或住戶,若非土地或建物的合法所有權人,其同意在法律上通常不計入都更同意比例。

3. 關鍵門檻:事業概要與事業計畫

都市更新案的推動通常會經過「事業概要」和「事業計畫」兩個主要階段,每個階段的同意比例要求不同:

(1) 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俗稱「一階同意」)

事業概要階段是都更案的初步規劃,旨在確立更新單元的範圍與初步構想。此階段的同意比例通常較低,目的是讓多數人認同更新方向,並讓都更會報主管機關核准,以利後續更詳盡的規劃。

法定同意比例通常為:

  • 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人數: 超過1/2 (半數以上)
  • 其所有土地總面積: 超過1/2 (半數以上)
  • 其所有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超過1/2 (半數以上)

請注意: 許多地方政府為加速都更,可能會在自治條例中將事業概要的同意比例門檻略為調高,例如要求超過2/3,或者簡化直接要求達到事業計畫的同意門檻,建議查閱當地縣市的相關規定。

(2)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俗稱「二階同意」或「權利變換同意」)

事業計畫階段是都更案的核心,內容包含建築規劃、財務計畫、權利變換計畫等具體執行方案。此階段的同意比例要求顯著提高,因為它直接影響到所有權人的權益分配、未來房屋面積與位置等關鍵問題。尤其涉及「權利變換」的都更案,同意比例的要求會更高。

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7條及相關規定,事業計畫的同意比例會依情況而異,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 一般自辦或委託實施者辦理:
    • 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人數: 超過3/4 (四分之三以上)
    • 其所有土地總面積: 超過3/4 (四分之三以上)
    • 其所有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超過3/4 (四分之三以上)
  2. 若更新單元內屬「完整街廓」或「未經劃定更新地區」者:
    • 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人數: 超過4/5 (五分之四以上)
    • 其所有土地總面積: 超過4/5 (五分之四以上)
    • 其所有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超過4/5 (五分之四以上)

    此類案件因為規劃完整性要求更高,或非主管機關主動劃定,故需要更高的共識。

  3. 若更新單元內有公共設施用地,且其土地所有權人非政府機關:
    • 此時可能適用更為嚴格的同意比例,如人數及面積均須達9/10以上。

上述同意比例通常需要同時滿足人數與面積的雙重門檻。例如,如果要求3/4同意,那麼不僅需要有超過3/4的所有權人簽署同意書,這些所有權人所擁有的土地總面積與建物總樓地板面積也必須同時超過3/4。

4. 特殊情況與例外:加速都更的機制

除了上述一般性原則外,台灣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或機制,可能會影響都更的同意比例要求:

  • 公辦都更: 由政府主導推動的都市更新案,其在啟動階段的同意門檻通常會比自辦都更案寬鬆,甚至在某些情況下,若符合公共利益或有重大公益性必要,可以由政府強制啟動。但即使是公辦都更,在權利變換計畫階段仍需一定程度的同意或透過公開程序保障所有權人權益。
  • 危老重建(全名: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危老重建是另一套與都更相似,但獨立於《都市更新條例》的重建機制。它的核心優勢是門檻較低、流程簡便、獎勵容積較優渥。
    • 原則上需要100%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才能適用,但若建築物經評估有結構安全疑慮,且符合《危老條例》第3條、第4條規定,例如經地方主管機關評估有「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則可能適用較低的同意門檻,甚至透過代拆機制推動。

    注意: 危老重建與都更雖都涉及老舊建築重建,但兩者是不同的法規途徑,適用條件和程序有顯著差異。

  • 急迫性與公共安全考量: 若建築物經鑑定有立即性的公共安全危險(如海砂屋、軟腳蝦建築等),主管機關可能依據《都市更新條例》或其他相關法規,在符合特定要件下,透過較低的同意門檻或行政代拆等方式,加速推動更新或重建,以維護公共安全。

為何有如此複雜的同意門檻?

設定多階段、多維度的同意門檻,其背後有著深層的考量:

  • 保障私有財產權: 都市更新涉及個人財產權的重大變動,嚴格的同意比例旨在確保多數所有權人的共識,避免少數人強行推動,侵害他人的權益。
  • 確保計畫可行性: 高度的同意比例代表更新案擁有廣泛的民意基礎,有助於降低推動阻力,提高計畫執行的順利性與成功率。
  • 促進公開透明與公平: 透過分階段的同意機制,給予所有權人充分時間了解計畫內容、表達意見、進行協商,確保權益分配的公平性。
  • 避免「釘子戶」惡意阻撓,同時保障合理異議: 雖然高同意比例有助於推進,但也承認總會有少數人無法達成共識。法律機制在要求高同意度的同時,也必須兼顧對少數異議者的權益保障,例如提供合理的補償或權利變換價值,以及訴願、行政訴訟等救濟途徑。

原住戶權益保障:不同意怎麼辦?

即使都更案取得了法定同意比例,仍可能存在少數不同意戶。對於這些所有權人,《都市更新條例》也提供了相應的權益保障機制:

  • 充分協商與溝通: 實施者(開發商或更新會)有義務與不同意戶進行充分的溝通協商,解釋計畫內容、權益分配方案,並努力達成共識。
  • 權利變換: 如果是採取權利變換方式的都更案,不同意戶的權利將依法進行估價,並分配更新後建築物的權利價值或取得現金補償。其估價過程會由專業估價師進行,並經過審議委員會審查。
  • 聽證程序: 在事業計畫核定前,主管機關會舉辦公開聽證會,讓所有利害關係人,包括不同意戶,有機會公開表達意見,並將其意見納入審議考量。
  • 訴願與行政訴訟: 若不同意戶認為都更核定程序或內容有違法、不公之處,有權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救濟,維護自身權益。
  • 代為拆遷或遷移: 在都更案經核定並進入執行階段後,若仍有少數不同意戶拒絕配合拆遷或遷移,實施者可依法向地方政府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但在此之前,所有法定程序(包括協商、聽證、權利變換估價等)都必須已完成,並且已提供合理的補償或安置方案。

總結:都更同意門檻的綜合考量

「都更需要原住戶要多少戶同意?」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多面向的。它不是一個簡單的數字,而是根據都更階段(事業概要或事業計畫)、案件類型(一般都更、危老重建、公辦都更)以及所涉及的財產權益複雜度而定。理解這些法定門檻和背後的法規精神,對於任何參與都更或關心都更的人都至關重要。

都更的成功推動,不僅需要達到法定同意比例,更需要實施者與所有權人之間建立充分的信任與溝通。對於原住戶而言,積極參與說明會、了解自身權益、必要時尋求專業諮詢,是保障自身利益的最佳途徑。而對於推動者來說,公開透明、公平合理地處理所有權人的權益問題,是都更案能否順利進行,最終實現城市再生的關鍵。


常見問題 (FAQ)

以下是一些關於都更同意比例的常見問題與簡要回答:

Q1:都更中的「原住戶」具體指的是誰?
A1:在法律上,「原住戶」主要指的是都更範圍內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們的同意才是計算都更同意比例的依據,單純的租客或住戶若非所有權人,其同意不計入比例。

Q2:如果都更同意比例沒有達到,專案會如何?
A2:如果未能達到法定同意比例,都更案將無法進入下一階段的審核或核定。這意味著專案將被暫緩、退件,甚至可能胎死腹中。實施者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爭取更多所有權人的同意,或調整計畫內容以符合更多人的期待。

Q3:政府介入的「公辦都更」同意比例是否不同?
A3:是的,公辦都更在啟動階段的同意門檻通常會比自辦都更案寬鬆,政府可能基於公共利益考量而介入。但即使是公辦都更,在權利變換計畫階段,仍需尊重所有權人的權益並遵循一定的民主程序,確保權益分配的公平性。

Q4:除了同意比例,還有哪些因素影響都更的推動?
A4:除了同意比例,影響都更推動的因素還包括:財務計畫是否可行、容積獎勵是否具吸引力、建築設計是否符合需求、建商的信譽、主管機關的審查效率、以及所有權人對未來居住環境的期望與共識程度等。

Q5: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在同意比例上主要有何不同?
A5:危老重建原則上要求100%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才能適用,但流程較簡便,且享有較高容積獎勵。都市更新則分為事業概要和事業計畫階段,法定同意比例通常為1/2、3/4或4/5等,但流程相對複雜,權利變換機制較為嚴謹。兩者為不同法規體系,適用條件與效益也不同。

都更需要原住戶要多少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