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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少卿是谁

大理寺少卿的身份和职责

大理寺少卿,是明代和清代官制中的一个官职,负责大理寺的事务处理和监督。这个官职地位较高,是大理寺的第二号官员,平时也需要辅佐大理寺卿处理案件,因此工作繁重。

大理寺少卿的职权

大理寺少卿的职权范围广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颁发义和招、印制恩赦及请旨的抄单和发还奏章;
  • 批准给大罪犯赏一死、处以极刑、遣送边疆、削发改服、革职以及斩杀等刑罚决定;
  • 参与审判、审理大赦、特赦及颁发恩赐;
  • 处理亲王、贵族、将领、百司、府州县官员等大官的罪状,并颁发相应刑罚决定;
  • 颁发刑律、司法条例及与民事、刑事诉讼有关的规章制度;
  • 颁下“褒扬捐赠”《钦定全国善后济贫救灾总章程》、备宣《抚恤亡良臣表赏章》;
  • 处理大小民事,促使各种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大理寺少卿的权力和地位

大理寺少卿是大理寺的重要官员,有很高的权力和地位。但是,这个官职的势力也会受到其他官员的限制,例如礼部尚书、大理寺卿等。

大理寺少卿在历史中的代表人物

明代时期,刘基担任大理寺少卿时,执行严格的政策,被称为“大理寺刑狱第一名”。清代时期,崇祯朝期,李绩出任大理寺少卿,对于他的清正廉明也被历史传颂。

结语

大理寺少卿是明清时期的一个重要职务,承担着大理寺的相关工作,职权很大,地位很高。历史上有很多代表人物,他们在官场上表现出了卓越的才干和高尚的品格。这个官职虽然已经废除,但是在历史上留下了重要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