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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什么时候开始限行?

【导语】:惠州实施限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止。限行时间:7月29日开始,至8月31日止,期间的周一至周五不限行,双休日才限行。

惠州的限行政策指的是惠州惠东县发布的《关于对巽寮、平海、港口沿海旅游景区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该《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即自《通告》实施时间,即为惠州实施限行时间,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

《通告》内容:

一、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间

每年逢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以及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暑假期间全天候实行单双号进入限行。

(二)限行方式

所有进入景区的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采取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二、1.7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间

每年逢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以及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暑期双休日,当天7时至22时实行限行措施。

(二)限行方式

所有1.7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内实行限行措施。

三、限行区域及道路

(一)限行区域

巽寮、平海、港口辖区所有区域。

(二)限行道路

⒈县道X210线8km-42km(巽寮赤砂高速出口至港口沙咀尾)为限行路段;

⒉县道X213线1km-35km(稔山大埔屯中海油站至港口海龟湾)为限行路段;

⒊在限行区域内的其他道路。

四、不受限制的机动车

(一)7座及以下惠州籍机动车;

(二)已进入限行区域的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景区内行驶及离开景区不受限制;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防疫车;

(四)公共电动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中小型客车(7座以下)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省、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五)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六)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七)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八)在限行区域内的政务类(解决外地常驻限行区域的公务车辆)、商务类(解决重点企业确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进入限行区域的受限车辆)、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解决在外地居住到限行区域工作的受限车辆)以及本地居民购买的7座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此类车辆经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并同意备案后,不受限制;

(九)大型群体活动,经政府审批同意的,被邀请参加活动人员需驾驶限行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须提前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准进入;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其他事项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实施细则,并依据主要道路交通运行状况适时调整交通管制措施;

(二)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可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本通告实施后将第一个月设置为执法过渡期;

(三)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即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扩展资料:

根据2023年7月25日惠州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惠东巽寮、平海、港口沿海旅游景区实施交通管制限行时间的通告》

惠州限行做出以下调整:

一、调整限行时间。原《通告》限行时间“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暑假期间),全天候实行单双号进入限行”,现调整为“2023年7月29日至8月31日的双休日实行单双号进入限行”,即从7月29日开始,至8月31日止,期间的周一至周五不限行,双休日才限行。

二、调整所指车辆。此次调整限行时间的所指车辆是“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原《通告》所指“1.7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第二类车辆)的限行时间没有改变。

三、其它说明。此次调整只是限行时间,原《通告》中“限行方式、限行区域、限行道路、不受限制的机动车及其他相关规定”一律没有改变。其次,下来的中秋及国庆法定节假日限行也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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